和那些为钱而提供场地给他人卖淫的人不一样,雁山区69岁的刘某容留妇女在自家果园卖淫,为的是免费或者半价和她们发生性关系。
事情要从4月份的一个圩日说起,那天,刘某在雁山镇赶圩时碰到临桂县的秦某,秦某问他:“我从外面带几个妇女到你果园里面卖淫,你看行吗?”刘某犹豫了一下后点头同意了,当天他们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。半个月后,秦某带着一名妇女找了过来,刘某将他们带到自己位于大埠乡某村的果园里。自此开始,到刘某果园卖淫的妇女一个传一个、一个带一个,至案发止先后来了数名。这些卖淫女都是选择圩日到果园卖淫,因此,每个圩日刘某都要去自己的果园里转一转。果园作为卖淫场地是刘某无偿提供的,根据事先和卖淫女的约定,刘某可以免费或者半价和她们发生性关系。
在周围群众的举报下,雁山公安分局大埠派出所和雁山责任区刑警大队捣毁了这个淫窝,当场抓住了4名卖淫嫖娼人员,刘某也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调查。
经查,刘某的行为已触犯《刑法》第359条,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罪。近日,刘某被批准逮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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